我記得有份報紙說過,每到情人節,都會有不少香港女生去花店訂花,要求花店在情人節當日送花到寫字樓,並假扮以男友名義,附上心意卡一張。
花店老闆還說,越來越多女人這樣做.......
面子真的這樣重要嗎?
騙到別人但騙不到自己....... 幾百甚至上千塊錢買一束花,擺幾天就謝,這些錢花得值得嗎?
在香港,一般都是男朋友安排情人節當日的節目,送禮給女朋友也是男友的負任,香港女生是很少送禮給男友的 ( 當然是男友付錢)。
我聽說,日本剛好相反....... 不過只是道聽途說罷了。
台灣呢?